长治26条措施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10月10日,记者从长治市获悉,该市在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就业权益4方面发力,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26条措施》,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早就业、能就业、就好业。
具体内容包括:鼓励大学生参加实习实训,要求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接收省校合作高校和其他省内外高校大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实施“3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鼓励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创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吸纳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持续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有关工作,进一步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开发建设校园工作站,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为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就近服务。进一步强化就业权益维护,规范企业用工,引导企业依法与高校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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