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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办理公积金证明有变化

来源:济宁新闻网 阅读量:18246 时间:2024-08-06 17:15   
导读8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 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完成 “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核查缴存、贷款等情...

8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

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完成

“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

公积金中心向职工提供实时在线开具、

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

实现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申请方法

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登录后

进入“服务”页卡

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

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

2、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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